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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网讯 2018年,文山市在17个乡镇、街道办开发乡村公共服务岗位5025个,安排财政资金1469.63万元,着力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5025人的就业问题,带动2万多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增收脱贫。
文山市按照“因村设岗、因需设岗、以岗定员、总量控制、属地管理”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安置乡村公共服务岗位5025个,其中:乡村环境卫生清洁员2801个、乡村道路维护员280个、乡村河道(湖泊)治理员503个,每人每年6000元,资金由市级财政全额配套;地质灾害监测协办员161个,每人每年1500元(省级承担1000元、州级承担200元、市级承担300元);护林员1280个,薄竹镇、柳井乡、新街乡共300个,每人每年8000元,其余乡镇、街道共980人,每人每年5000元,护林员的劳务报酬、招聘过程中所需的相关费用,统一从全市每年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护补助部分)和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公共管护部分)中列支。
截至目前,已安置上岗就业乡村环境卫生清洁员2801人、乡村河道(湖泊)治理员503人、护路员280人、地质灾害监测协办员161人、护林员1280人。已安排拨付财政资金1469.63万元,其中:乡村环境卫生清洁员560.2万元、乡村河道(湖泊)治理员100.6万元、护路员56万元,地质灾害监测协办员4.83万元,护林员748万元。
乡村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参照《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村委会(社区)两委干部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缴纳工伤保险,工伤保险由市级财政全额承担。
乡村公共服务岗位安置采取托底安置措施促进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增加收入,有效发挥就业在精准扶贫中拉动档卡户增收脱贫作用,为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尚卫峰)
(编辑:刘梅)
(审核:资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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