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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网讯 为加强砚山县农村清洁队伍建设,逐步强化“村村保洁”工作机制,进一步优化全县农村环境卫生,切实提高全县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工作,建立农村生活垃圾保洁长效机制,砚山县出台了《砚山县全面配置村庄环境卫生清洁员实施方案》的通知。以改善农村环境质量、优化农村环境卫生状况为目的,以构建职责清晰、统一高效的农村生活垃圾保洁长效机制为保障,有效改善村容村貌,全面提高全县宜居城乡水平。
砚山县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要求,以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为抓手,努力推行“村村保洁”工作要求,在全县所有自然村建立专职清洁员队伍,健全农村生活垃圾保洁长效机制,落实村庄保洁覆盖率达到 100%的目标,有效解决农村“脏、乱、差”问题,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
据了解,砚山全县共 1234 个村小组,原则上按照 50 户及以下的村小组配置 1 名环境卫生清洁员,50 户至100户的村小组配置 2 名环境卫生清洁员,100 户至 150 户的村小组配置 3 名环境卫生清洁员,150 户至 200 户的村小组配置 4名环境卫生清洁员,200 户以上的村小组配置 5 名环境卫生清洁员的标准分配到各乡镇,全县共配置 2690 名环境卫生清洁员,实现环境卫生清洁员全覆盖。
清洁员的选聘、解聘、考核由自然村提出意见,村委会(社区)把关,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备案后实施。清洁员聘用原则上从建档立卡贫困户中产生,尽可能解决部分贫困户增收问题,加快全县脱贫摘帽的步伐。清洁员聘用合同一年一签,工资发放、档案管理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各乡镇要指导和监督好自然村制定村规民约,加强对清洁员的培训和教育,确保各村卫生保洁取得实效。村委会(社区)要加强对自然村清洁员的监督检查,对工作不负责、不认真、不服从安排的清洁员予以解聘处理。
同时,实施意见中还要求要积极动员广大群众主动参与村环境卫生整治,学习借鉴西畴县“五分钱工程”模式,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制定完善村规民约,每年按人收取一定资金,用于支付乡村环境卫生清洁员报酬或村庄环境卫生整治有关费用。环境卫生清洁员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 500 元,全县 2690 名环境卫生清洁员每年需要 1614 万元,其中,1443 名每年 865.8 万元由沪文劳务协作补助资金安排,剩余 1247 名清洁员由各乡镇从生态公益林护林员中兼职安排,没有护林员的乡镇,学习借鉴西畴县“五分钱工程”模式,通过一事一议收取一定资金解决。
(特约记者:李兴伟)
(编辑:刘梅)
(审核:资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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