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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网讯 “请肃静,现在开庭。”12月14日上午9时,随着法官的庄严宣布,砚山县蚌蛾乡原副乡长杨某涉嫌贪污、滥用职权案在砚山县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审理。



庭审现场(蔡雯竹 摄)
经查,2011年至2013年期间,时任砚山县人力资源保障局工伤保险股职工的杨某在参与开展“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等遗留问题”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帮助亲友骗取养老金,造成国家养老金损失925461.98元,向参保人亲属索贿8000元,以他人名义骗取养老保险金190606.26元(将其中170234.70元占为己有)。砚山县监察委员会给予杨某开除公职处分。从今年4月27日对杨某采取留置措施至5月26日解除留置措施,专案组严格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纪律审查工作要求,成立了专案工作小组,抽调业务精湛的人员组成案件调查组,制定了工作方案、应急措施、工作流程等,严格按照程序推进调查,调查工作做到了全程留痕。
庭审现场,杨某认罪忏悔。他说:“自己对党纪党规和法律知识的无知和胆大妄为,造就了现在面对法律的惩罚,我现在万分痛恨,我愧对父母,也愧对群众,我认罪、悔罪,请求法庭依法对我从轻处理。”
经法庭审理,合议庭当庭宣判,杨某因犯滥用职权罪、贪污罪,数罪并罚,一审判决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庭审结束后,旁听人员纷纷表示,这是一场非常深刻的警示教育课,警醒着我们从中汲取教训,珍惜本职岗位,慎用手中权力,呵护家庭幸福,时刻用党纪国法约束自己。
“2018年以来,砚山县拓展警示教育手段,通过开展庭审警示教育,积极组织乡(镇)和县直部门领导干部参加旁听,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零距离”鸣警钟受震撼,现场感受法律的威严, 从“身边事”中汲取违纪违法所带来的惨痛教训。”该县纪委宣传部部长表示。
(特约记者站 李兴伟 通讯员 李正厦)
编辑:侯佑琴
审核:资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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