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顶部
文山州明年起施行失业保险支持脱贫攻坚新政
提高标准 放宽条件
文网讯 从2019年1月1日起,我州人社部门将施行三项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支持脱贫攻坚新政策,通过不断完善失业保险制度,织密扎牢社会保障安全网,充分发挥失业保险支持深度贫困地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功能作用,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州委、州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积极助推马关和广南两个深度贫困县加快脱贫步伐。
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将失业保险金标准上调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降低因失业致贫、返贫风险。提高企业稳岗补贴标准。将稳岗补贴标准由参保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提高到60%,吸引更多企业落户深度贫困地区,激发稳定就业岗位积极性。放宽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将累计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3年的条件要求放宽到1年,激励深度贫困地区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增强脱贫内生动力,实现稳定就业和增收脱贫。同时,吸纳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的深度贫困地区事业单位,可以享受岗位补贴和技能提升补贴政策,激发用人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的积极性。
(王国江)
(编辑 罗钢)
(审核 李正红)

滇公网安备 53262102000180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