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顶部
砚山县鼓励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
文网讯 砚山县深入推进“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中的就业扶贫专项行动,实施企业定岗帮扶贫困劳动力就业,积极引导上海企业在结对帮扶中优先招录砚山贫困人口就业,动员和引导更多企业采取多种方式为贫困劳动力提供就业岗位。
倡导扶贫挂钩帮扶企业和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且职工人数在30人以上的县内国有、民营企业每年提供一定数量的护工、保洁、保安、门卫等就业岗位,安置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扶贫挂钩帮扶企业按不低于职工人数的5%提供就业岗位,其他非挂钩县内国有、民营企业每户提供1个以上就业岗位。通过开展“万企帮万村”就业帮扶行动,帮扶企业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提供100个以上的就业岗位。
对吸纳10人以上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在1年以上并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按程序向州人民政府申报重点挂钩企业。对吸纳6人以上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在1 年以上并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由县人民政府授予“砚山县‘万企帮万村’就业扶贫先进企业”荣誉牌匾,并列入县委、县政府领导重点挂钩联系企业。
对企业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开展在岗技能提升培训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按规定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将到县内工业园区以外企业稳定就业2个月以上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和组织推荐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到企业就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农村劳务经纪人等中介组织纳入《文山州鼓励贫困劳动力入园区就业实施方案》的补贴和奖励范围,按规定给予岗前培训生活补贴、稳定就业补贴、交通补贴和组织推荐奖励。对园区外企业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2个月以上的,按每吸纳1 名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给予补贴500元,补贴资金从州级财政安排的贫困劳动力入园区就业补贴资金中解决。
(特约记者 李兴伟)
编辑:侯佑琴
审核:资云波

滇公网安备 53262102000180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