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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这些地方、单位、部队和个人获省级表彰
文网讯 1月14日下午,云南省第十届双拥模范命名表彰大会在昆明举行。
会议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双拥工作和军政军民团结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和发扬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光荣传统,为实现中国梦、强军梦凝聚强大力量。
命名表彰决定:
授予昆明市等45个州(市)、县(市、区)“双拥模范城(县)”称号,授予五华区等15个县(市、区)“双拥先进城(县)”称号;
授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军官转业安置工作一处等49个单位“爱国拥军模范单位”称号,授予麻栗坡县人民武装部等25个单位“拥政爱民模范单位”称号;
授予董俊辰等46名同志“云南省爱国拥军模范”称号,授予黄勋等25名同志“云南省拥政爱民模范”称号。
其中,文山州文山市、麻栗坡县、富宁县3县(市)获“云南省第十届双拥模范城(县)”称号;文山军供站、麻栗坡县天保镇人民政府、富宁县田蓬镇人民政府表彰为爱国拥军模范单位;马碧飞(砚山县第二小学教师)、唐飞(麻栗坡县民政局副局长)、罗文华(文山市卧龙街道文新社区党委书记)3人表彰爱国拥军模范个人。
什么是双拥?
“双拥”,即地方拥军优属,军队拥政爱民。这是密切军政军民关系,加强军政军民团结的根本大计,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国防建设,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拥军优属
拥军优属,是国家行政机关拥护人民军队,优待优抚对象的一项重要的行政管理工作。所谓拥护人民军队,是指热爱人民军队,支持革命战争,努力为部队解决战备训练、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所谓优待优抚对象,是指关心军烈属、转业、复员、伤残军人,解除现役官兵的后顾之忧,使他们在部队安心服役,建功立业,报效祖国。
(来源:云南网)
(编辑 骆丽)
(审核 资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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