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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网讯 广南县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州纪委和县委的决策部署,把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摆在重要位置,严肃查处在扶贫领域违履职不力等问题。近日,广南县纪委对5起扶贫领域履职不力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分别是:
广南县董堡乡原党委书记杨顺锋落实脱贫攻坚工作失职失责问题。
经查,董堡乡人民政府在实施民族团结示范项目牡露侬人谷风景区苗木购置绿化项目过程中,未严格履行招投标手续,未按规定纳入地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招投标,在未与供苗商签订真实反映购苗情况的书面协议和书面合同的情况下便确定供苗商供苗并付款。此外,董堡乡人民政府在未与施工方签订书面合同或书面协议的情况下,便将牡露侬人谷风景区绿化项目中的苗木种植和管护工程交由乡政府驾驶员赵永斌实施。2015年1月至2016年9月,董堡乡人民政府共实施项目工程36项,其中,公开招投标实施2项,简易招投标实施21项,由挂钩、分管领导提议项目单价、施工方,提交班子会讨论通过实施13项,提交班子会讨论通过实施的项目涉及项目投资总额2736267.61元。调查中发现董堡乡人民政府在实施工程项目过程中存在未与施工方签订施工合同及确定相关结算方式的情况下便将工程资金提前支付给施工方的情形,存在极大的廉政风险。杨顺锋作为乡党委书记,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7月,杨顺锋受到谈话诫勉问责。
广南县板蚌乡党委书记钟海,原党委副书记、乡长顾家富,原副乡长刘正祥落实脱贫攻坚工作失职失责问题。
经查,板蚌乡人民政府在2016年实施整乡推进项目中,参照《文山州限额以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简易操作(暂行)办法》(文政发〔2009〕55号)进行简易招投标程序,对实施的项目进行发包,板蚌乡人民政府不具备制作相关工程招投标资质,该做法违反《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此外,板蚌乡在2015年至2016年实施“整乡推进”“一事一议”项目招投标中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共计70050元,所收取的招标文件工本费没有收费依据,违反收费相关规定。板蚌乡党委书记钟海和原党委副书记、乡长顾家富以及原副乡长刘正祥对该项工作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8月,钟海、顾家富、刘正祥受到通报问责。
广南县莲城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陈国平,广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书记、局长李兴国落实脱贫攻坚工作失职失责问题。
经查,2018年5月至8月,陈国平在任莲城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期间,在开展脱贫户仍住危房核查整改工作过程中,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导致下属人员对莲城镇2016年脱贫出列仍住C级危房王某户住房等级自行研判为B级后,擅自在全国农村住房信息系统和云南省4类对象危房信息系统中,将王某户住房危险性由C级修改为安全住房。2018年8月,被文山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检查组发现该户脱贫户仍住C级危房问题后,莲城镇人民政府才对王某住房进行整改,陈国平对王某户危房未按时限要求进行整改的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李兴国在任广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书记、局长期间,在开展脱贫户仍住危房核查整改工作过程中,广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收到莲城镇人民政府上报的《关于已脱贫住危房的29户危房户整改报告》后,未指出莲城镇修改该镇2016年脱贫出列仍住C级危房王某户住房系统的情况与第三方鉴定公司认定的C级房屋存在矛盾,也未对莲城镇上报的整改报告提出异议,导致2018年8月被文山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检查组发现莲城镇脱贫户王某仍住C级危房的问题未进行整改,李兴国对整改落实情况的真实性未审核把关,对王某户危房未按时限要求进行整改的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9月,陈国平、李兴国受到通报问责。
广南县五珠乡扶贫开发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刘忠落实脱贫攻坚工作失职失责问题。
经查,2018年8月,案件调查组在核查“广南县公职人员违规享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时,发现五珠乡红石岩小学教师陆某领取2015年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0200元。经核查,陆某违规享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属实。五珠乡扶贫开发办公室对农户的书面申请审核把关不严,时任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刘忠对陆某领取2015年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负有直接责任。2018年9月,刘忠受到通报问责。
广南县珠琳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李超,县烟草产业办公室工作人员(珠琳镇吊井村委会驻村工作队长)蔡厚杨,吊井村党委书记吴忠文落实脱贫攻坚工作存在未精准识别问题。
经查,2015年珠琳镇吊井村委会老汉冲村小组建档立卡户吴某户实施危房改造拆除重建,新建房屋并领取补助资金21100元,未拆除旧宅。2017年各村委会上报农村危房加固改造名单时,村委会及挂村工作队在入户调查档卡户危房存量及明确改造方式时,未核实清楚吴某户为1户多宅,又将其未拆除的旧宅确定上报为加固改造对象,并于2017年12月实施加固改造重复领取补助资金16000元。珠琳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李超作为挂钩领导,对该项工作审核把关不严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珠琳镇吊井村委会工作队长蔡厚杨作为驻村工作队长、珠琳镇吊井村党委书记吴忠文作为村党委书记,对该项工作审核把关不严负有直接责任。2018年10月,李超受到通报问责,蔡厚杨、吴忠文受到谈话诫勉问责。
以上5起典型案例,有的是领导干部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失职失责,有的是干部职工履行脱贫攻坚监管职责失职失责,存在违规决策类和弄虚作假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重影响脱贫攻坚工作落实,必须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监管责任,继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保持攻坚节奏和力度不变,以作风攻坚促进脱贫攻坚,对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坚决把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
(清廉广南)
(编辑 李正红)
(审核 资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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