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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网讯 1月16日,中共文山州第九届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省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中共云南省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的实施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等精神,结合文山实际,现就深化机构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化机构改革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省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坚持以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坚持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积极性,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省的发展战略,以机构改革激发全州活力、创造力,凸显三七产业、旅游业、绿色水电铝业、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等发展优势,把文山建设成云南连接珠三角和东南亚的重要枢纽和区域中心、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令人向往的生态宜居和休闲康养目的地,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以实现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导向,优化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提高效率效能,发挥改革整体效应,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文山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二)目标任务。建立与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组织架构和管理体系,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机构职能体系,形成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体系,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联系广泛、服务群众的群团工作体系,推动人大、政府、政协、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在党的统一领导下协调行动、增强合力,实现工作体系运行顺畅、充满活力、令行禁止,全面提高文山现代化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坚决执行中央和省委机构改革决策部署,对标对表落实规定动作,因地制宜做足自选动作,严格执行机构限额,科学规范设置州、县(市)党政机构。省级政府部门机构职能划入党委机构的,州、县(市)要对应划转。县(市)要加大机构职能整合归并力度,对职能相近的党政机关合并设立或合署办公。
(三)基本原则。深化文山机构改革,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好、遵循好、落实好以下六个方面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从机构职能上把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到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进一步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全面提高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精准对接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和体制机制,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加强和优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使机构改革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州人民,实现全州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
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必须坚持问题导向,优化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坚持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坚持在中央和省委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积极性,科学统筹各层级各领域改革,使党政机构设置更加规范,定位更加准确、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协同、运行更加高效。
坚持依法推进改革。必须坚持改革与法治相统一、相促进,坚持依法治州、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同步推进,依法依规完善党政机构职能,依法履行职责,依法管理机构和编制,确保机构改革依法有序推进。
坚持上下基本对应。必须坚持州、县(市)主要机构设置与省级基本对应,主要部门职能与省级保持一致,其他党政机构的序列、规格、名称不要求上下完全对应,可以"一对多"或"多对一"。
坚持适应地方发展。必须坚持立足州情实际和地方发展需要,坚持因地制宜与上级要求有机结合,科学设置机构和合理配置职能,使机构设置更有利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更有利于破除当前体制机制障碍,更有利于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
二、健全完善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制度
加强党对各领域各方面的领导,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首要任务,要进一步优化我州党的组织架构和运行机制,确保党的领导全覆盖、更有力。
(一)建立健全党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坚持和加强党对涉及全局的重大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强化组织协调能力,加强和优化党对全面深化改革、依法治州、国家安全、经济、农业农村、纪检监察、组织、宣传思想文化、统战、政法、民族宗教、教育、科技、机构编制、军民融合、网信、外事、审计等工作的领导,调整组建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国家安全委员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财经委员会、外事工作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同一事项的议事协调机构在党委和政府分别设置的要进行归并整合。
(二)全面优化设置党的职能部门。优化党的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等部门职责配置,加强归口协调职能,强化统的层次和力度,统筹本系统本领域工作。优化设置各类党委办事机构,可以由职能部门承担的事项归由职能部门承担。加强党委职能部门的统一归口管理,党委组织部门统一管理机构编制、老干部、公务员工作。党委宣传部门统一管理新闻出版和电影工作。党委统战部门统一领导民族宗教工作,统一管理侨务和台湾事务工作。
(三)深入推进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改革。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推进纪检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
三、优化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
优化政府机构职能配置、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是深化政府机构改革的核心任务和根本目的。坚决破除制约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体制机制弊端,围绕推动文山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以建设开放型、创新型和绿色化、信息化、高端化现代产业体系为方向,以打造三七、旅游、水电铝材、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四大主导产业为抓手,加强和完善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职能,着力推进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机构职能优化和调整,全面提高政府效能,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一)调整理顺部门职责关系。
(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三)全面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四、统筹推进相关机构改革
统筹设置相关机构和配置相近职能,理顺和优化人大、政协、司法、群团组织、事业单位职能,推进跨军地改革,提高政府执行力,激发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活力,增强人民军队战斗力,使各类机构有机衔接、相互协调。
(一)深化人大、政协和司法机构改革。
(二)深化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改革。
(三)深化党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改革。
(四)统筹推进其他事业单位改革。
(五)深化乡(镇、街道)机构改革。
(六)深化跨军地改革。
五、加强机构改革工作的领导
深化机构改革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和州委的统一安排,提高政治站位,深入领会、深刻认识机构改革的重大意义,始终把党中央对地方机构改革的总要求和省委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贯穿整个机构改革中,作为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具体体现,带头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促改革、尽责任,坚决克服地方和部门利益的掣肘,勇当改革先锋和促进派。
(一)强化责任落实,精心组织实施。
(二)严格机构编制管理,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
(三)严明政治纪律,强化督察落实。
(中共文山州委办公室)
(编辑:曾炜)
(审核:资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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