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顶部
富宁县现场清退违纪款51030元!
文网讯 2月20日,富宁县纪委监委清退涉案村集体资金现场会,在板仑乡龙洋村委会举行,以现场退还现金的方式清退给龙洋一二组、龙平、龙花村小组违纪款51030元。

经审查,黄兵在任板仑乡龙洋村党总支书记期间,利用为村小组管理集体资金之便,重复报销支出并套取集体资金15100元、截留集体结余资金35930元。依据2016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28条、111条的规定,经十三届县纪委第17次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黄兵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过对违纪款采取“现场清退+以案明纪”的方式,充分体现了县纪委监委不放过一个“蝇贪蚁腐”,守好群众“奶酪”,坚决维护群众利益的执纪态度,得到群众认可。
板仑乡龙洋村委会龙洋二小组组长李成忠说:“感谢县纪委监委帮助我们龙洋一二村追回村干部侵占的集体资金,今后我们将在群众的监督下管理使用好这笔钱。”
(富宁县广播电视台记者 邝田云)
(编辑 郭韦)
(审核 资云波)

滇公网安备 53262102000180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