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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清偿工程项目欠款2.6亿余元
文山市开展清偿专项整治行动
已安排资金2.6亿余元清偿工程项目欠款
文网讯 自2018年12月以来,为了全面摸清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的“家底”,进一步夯实管理基础,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根据文山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和要求,文山市财政局对文山市2018年及以前年度政府性投资项目工程欠款进行了全面清理,并积极筹措资金或督促相关责任单位筹集资金偿还欠款。
此次专项整治清理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欠款的范围是:截至2018年12月30日,根据合同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形式明确政府作为民事责任主体,应由政府(包括政府及其部门和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下同)偿还的工程款、其他项目款等。
通过专项整治和清理,摸清了政府工程欠款、其他项目欠款等基本情况,并按照“谁拖欠、谁偿还”的原则,分类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通过采取新增财力、置换债券以及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等多种方式,切实落实欠款项目资金来源,合理安排还款进度。对拖欠项目立项时没有安排足额资金的,要先调整拖欠单位预算,优先用于偿还欠款;需要履行项目概算调整审批程序、基建投资计划和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申请程序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对能够直接支付给施工单位及其他债权人的款项建立政府欠款台账,积极做好清偿登记工作。
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欠款清理偿还专项整治工作,是规范政府投资和合理举债行为、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提升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的惠民之举。截至2019年1月30日,文山市共安排资金26573.74万元,用于清偿政府工程项目及其他欠款,有效地保障了涉及政府欠款企业的正常运转。
(王崇丽)
(编辑 罗钢)
(审核 李正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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