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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网讯 2019年1月18日一大早,记者驱车来到距文山市城区20余公里的文山永安环保有限公司新址,只见干净整洁的厂区道路,一幢幢崭新的厂房拔地而起。厂区里,焚烧炉、清洗车间、污水处理池十分醒目,医疗废物转运车队进进出出,冬日暖阳下,一派和谐繁忙景象。经过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进行有效整改后,搬迁到新址的文山永安环保有限公司已开始试运营。
由文山永安环保有限公司运营的文山州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服务文山州境内医疗机构,去年,中央环保督察组对我省展开整改情况"回头看"时,明确指出,文山永安环保有限公司6吨/日高温热解气化焚烧医疗废物处置设施未批先建,长期违法生产,超规模从事医疗废物经营活动,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运行记录造假,厂区管理混乱,跑冒滴漏严重,严重污染环境。文山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执法不严、监管缺位,甚至谎报企业已完成整改,但有关责任人员一直未被追究责任等问题。
针对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的这一情况,文山州市高度重视,按照上级要求,立即制定整改方案,明确了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配合单位,以及整改目标和措施等,层层抓落实,认真抓好整改各项工作。
该项目由文山州环保局牵头,文山市委、市政府是责任单位,文山州纪委监委、州卫计委为配合单位。按要求,在规定的整改期限内,达到完成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搬迁建设,并加强对医疗废物处置的监管,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的整改目标。
经各单位通力协作,有力有序推进了永安环保有限公司搬迁工作,确保了新厂投入运营,并对原厂进行了撤除关停。文山市政府加快完成了与该公司达成搬迁补偿协议,新厂已于2018年9月16日投入运营。针对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文山州环境监察支队于2018年9月3日下达行政处罚,对在线监测设备不能正常运行,未与环保部门联网和对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等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并对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监管存在问题的有关单位及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如今,搬到新址的文山永安环保有限公司正以崭新的面貌运营作业,开启新了的征程。下一步,文山州、市环保部门将督促永安公司尽快完成新厂竣工环保验收工作,办理排污许可证,完善环保相关手续,规范运行。
(云南日报记者黄鹏 张登海)
(编辑 郭韦)
(审核 李正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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