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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文山州全面实行企业登记管理实名验证
2019-03-26 11:17 文山发布

文网讯   为切实保障广大企业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有效遏制冒用他人身份证信息办理注册登记违法行为,4月1日起,文山州将与全省同步,全面实行企业登记身份管理实名验证。

记者从文山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4月1日起,申请人在企业登记窗口申请办理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营业单位及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备案)登记,都需要先通过实名验证。而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暂且不纳入本次实名验证范围。

据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介绍,本次实名验证分为企业设立登记和企业变更(备案)登记两类,二者的验证人员主体不同。企业设立登记,需要验证企业自然人股东(发起人、投资人、合伙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董事、监事、经理、联络员,以及委托代理人等相关人员的身份信息。而如果是企业变更(备案)登记,则需要验证变更后新增加的自然人股东(发起人、投资人、合伙人),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备案新增加的董事、监事、经理、联络员,以及委托代理人等相关人员的身份信息。

本次实名验证主要采取网上操作,企业相关自然人需要首先登录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通知公告”中下载“登记注册身份验证App”,随后在App中依次填写本人姓名、身份证号、证件有效期开始日期和截止日期、实名登记手机号、密码等信息完成用户注册,然后进行刷脸比对,就完成本次实名验证。而针对部分人员由于技术问题造成无法通过网上验证的,相关自然人也可以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登记机关,由窗口业务人员通过现场人工验证等方式完成实名验证。

特别提醒的是,在完成实名验证登记后,验证人还需要在APP中的“账号管理”界面对“是否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和“有效期”进行设置,只有设置为“是”而且在“有效期”范围之内的,登记机关才会受理登记注册业务。

(记者 李霄文)

(编辑 刘梅)

(审核 资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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