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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给这些“演技逆天”的问题村组长、副组长曝曝光
近日,砚山县纪委公众号发布了一村组长、副组长“作茧自缚”,双双受处分的消息。

经查,江那镇原新民村小组组长余建文违反政治纪律,在组织审查期间,不配合组织调查,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违反廉洁纪律,在2014年6月组织实施新民村路灯工程中,收受施工方10000元现金;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在2012年至2016年担任江那镇子马社区新民村小组组长期间,与村小组副组长高凤平私设小金库201485元,坐支67713.74元;将村集体资金分给高凤平6250元,剩余的127521.26元在其本人保管,但其否认并拒绝归还村集体,其行为已严重违纪违法。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近日,砚山县纪委给予余建文开除党籍处分;收取的好处费10000元由县纪委收缴上交国库;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经查,高凤平同志违反廉洁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在2012年至2016年担任江那镇子马社区新民村小组副组长期间,与时任村组长余建文采取收入不入账的方式共私设小金库201485元,并坐支集体资金;合伙私分村集体资金12500元,其个人分得6250元;在2014年6月组织实施新民村路灯工程中,收受施工方10000元现金。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近日,砚山县纪委给予高凤平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私分的村集体资金6250元归还村集体,收取的好处费10000元由县纪委收缴上交国库。
(来源:砚山县纪委)
编排:骆丽
审核:资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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