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顶部
日前,文山市不动产登记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因工作中不认真履职、工作作风不严不实,被文山市纪委监委全市通报问责。
沈女士于2002年10月与前夫共同出资在文山市沙坝地某小区购买了建筑面积为107.4平方米的临街商铺,2007年两人离婚,双方对该财产进行了分割。按照之前的政策规定,沈女士于2009年4月办理了建筑面积为51.36平方米的临街商铺房屋所有权。由于当时整个住宅小区土地尚未分割,住户均未办理土地证,因此沈女士也没有办理土地证。不动产权新政出台后,2018年5月,沈女士在对该门面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时因没有土地证所以无法办理。沈女士从该小区住户口中得知,早在2016年该门面楼层的住户就已经办理了土地证,土地面积早已分割完毕,但惟独沈女士没有办理,且她应有的土地面积已经被分摊到其他住户名下。
往返10多次遭遇“踢皮球”式服务
2018年7月,沈女士曾10余次到文山市国土局(现文山市自然资源局)、文山市不动产登记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情况,希望能够帮助解决该问题,但都被这些部门以土地已完成分割,无法应反映人要求另行办理土地分割登记;登记部门只是依据申请人提交的资料颁发证书,即使登记错误,与登记部门没有因果关系等理由推脱,沈女士来回多部门求助多次,办证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期间,市不动产登记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均没有引起重视,在可以纠错的情况下,没有积极主动寻求解决办法予以纠错。其中,沈女士曾3次找到市不动产登记局主要领导反映情况。
第1次沈女士被告知,因涉及10多户住户,很麻烦,要等开会商量后再处理;第2次告知沈女士须自己去了解该小区住户的信息或者联系该小区开发商贵州遵义市政总公司解决。
2018年9月11日,沈女士在自己协调无果后,第3次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公室,要求由中心出面协调贵州遵义市政公司帮她办理不动产权登记证。
不动产登记中心办公室工作人员再次把沈女士带到主要领导办公室,中心才安排办公室人员起草了《关于更正文山市沙坝社区县建设局建禾住宅楼土地面积的函》。并安排中心工作人员联系到遵义市政公司工作人员,以微信方式发出了《关于更正文山市沙坝社区县建设局建禾住宅楼土地面积的函》。收到函后,遵义市政公司相关人员在电话中以业务繁忙为由,一直未到相关部门进行申请更正。事后,市不动产登记局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也未再安排工作人员及时落实。
沈女士说,当时已经觉得没有希望了,她得到的回复是既然已经办(漏)了,你反正也有房产证,土地证办不办也就算了。“我说这个东西不是算不算的问题,因为这个是属于我的正当权利,就应该给我办理下来才对,如果错了,希望你们能够尽量去纠正。难道我的土地证就办不成了吗?而且我已经跑了大半年的时间了!”
市纪委监委进行调查
2019年3月6日,沈女士向市政府反映了该情况,引起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批转市纪委监委立即对此事进行调查。
经过市纪委监委核查:文山市不动产登记局作为不动产业务办理行政审批部门、文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作为不动产业务办理部门,在日常业务办理过程中,工作作风飘浮,对群众的合理诉求消极应付、不作为、慢作为,导致群众利益受到损害且经多次反映仍未得到解决,造成恶劣影响。
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员周雪介绍说,市纪委监委接到反映后,立即对相关部门涉事工作人员在此项工作中的履职问题进行调查得知:2015年1月,在涉及小区住户办理土地分割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相关人员在确认该小区集资房土地和建筑总面积过程中,未进行调查核实,也未经领导同意就出具了相关证明,当中遗漏了属于沈女士的商铺面积。文山市国土资源局在办理土地证过程中,按照该证明对小区住户进行了土地分割,最终导致沈女士的商铺土地面积被遗漏办理,沈女士反映后,市不动产登记局也未积极纠错解决。通过调查,沈女士反映的相关国家工作人员在办理其产权证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属实。
监督各部门及时办理
在文山市纪委监委的监督下,各有关部门积极开展相关工作,涉及的房地产公司也及时发回复函,并把沈女士遗漏的情况向该小区各住户进行公示。通过公示之后,市不动产登记局转给原来代办事务中心,通过房产结合土地进行重新分摊测算。2019年4月12日上午,沈女士再次来到了市不动产办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并拿到了属于自己的不动产权证书。
沈女士高兴地说,向政府反映的第二天就早早收到回复,回复之后第三天工作人员就到房子所在地调查,进行相关的取证,也联系了当时的房地产开发商还有其他部门进行对接,相互协调尽快办理这件事情,“我真的非常意外,没想到能办得那么快,如果通过这件事情能更好地帮市民办实事,能够提高一点效率,真的是非常好的事情。”
相关部门被问责
根据《云南省加强作风建设问责办法》第六条“违反工作纪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问责:(一)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认真履职,对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不告知办理途径或者转送相关部门的。(二)对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能够解决而不及时解决”的规定,2019年5月24日,经市纪委监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文山市不动产登记局、文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全市通报的问责。
编 后:
民生无小事,只有服务好人民群众,才能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增加窗口单位的公信力与美誉度,树立服务民生的政府形象。
(非常文山)
(编辑 罗钢)
(审核 资云波)

滇公网安备 53262102000180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