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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网讯 “2014年12月,富宁县田蓬镇叭咙村委会片区‘兴地睦边’农田整治项目竣工后,县国土局将项目区相应工程设施、新增耕地移交给田蓬镇政府管护,但田蓬镇政府未认真履行管护责任,导致该工程部分水沟受灾被掩埋无法正常使用。肖某身为时任田蓬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对该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2019年3月,肖某受到通报问责……”这是近日,文山州纪委通报的数起扶贫领域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典型问题中的一例。
今年以来,文山州紧紧围绕党中央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聚焦监督执纪问责,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定位,强化机制,严查督办,压实责任,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为全州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抓好抓实问题线索排查、移交、处置、问责追责、报告通报等各个环节的工作。丘北县建立和完善扶贫领域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四个全覆盖”的监督格局,注重在专项治理和精准监督上持续发力。富宁县实行扶贫领域问题线索“逢十”排查,线索处置“六个零”和纪委常委包案制。马关县加大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督查督导工作力度,对责任心不强、纪律作风涣散、履职不到位的41名驻村工作队员进行召回管理。
建立健全扶贫领域问题线索互通共享机制,加强与扶贫、财政、审计、民政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和会诊,全面发现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畅通信访举报渠道,积极受理群众合理诉求。文山市纪委监委启动全市脱贫攻坚工作蹲点调研,主动下沉到问题较为突出的乡镇,精准排查扶贫领域突出问题,分析研判问题成因,助力脱贫攻坚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同时,要求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确定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集中解决的重点,加大直查直办、快查快办和重点督办,严肃查处“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切实抓好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反馈问题、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存在问题整改落实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据悉,1至5月,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扶贫领域问题线索544件,处置问题线索544件;给予批评教育589人、问责处理121人、党纪政务处分35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问责单位或党组织2个;通报曝光49批147个典型问题,涉及党员干部223人。
(州纪宣)
(编辑 侯佑琴)
(审核 资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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