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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如有不测,必须火化”,洞波一村民留下遗嘱身体力行殡葬改革
自2019年3月富宁县召开殡葬改革推进会后,村组级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有序推进,其中洞波乡里那村委会渭基村小组就是全力推进建设公墓的小组代表之一。4月底,洞波乡人民政府组织部分村民代表到广南县八宝镇实地学习和借鉴殡葬改革工作经验,熊海作为渭基村小组组长,当时受病魔缠身却主动要求参加学习活动。
学习结束后,熊海深知要切实做好本村殡葬改革工作,转变村民陈旧丧葬思想,破除陋习,树立文明殡葬新风尚,就要建好本村公墓,以便村民死亡后就近入公墓安葬。他不顾自身安危,用吃药、打点滴等方式止痛,依然坚守岗位,克服重重困难,没有一句怨言,兢兢业业、勤于务实、真抓实干,大力倡导、组织群众集资投劳,在县民政局给予水泥、石砖等物资扶持下,于今年6月初建成渭基村小组级公墓——成为了洞波乡第一个村小组级建设好并投入使用的公墓。但此时带病工作的熊海病情每况愈下,在生命垂危之际,便忍痛写下遗言:“如我有不测的那一天必须火化,这是我的决定,家里有好的棺材也必须火化,这事跟你们说明,谁都不能更改。”没几天,熊海去世了,亲戚按照他遗愿进行火化进入公墓安葬,成为了洞波乡村小组级公墓骨灰安葬第一例。
熊海同志生前留下的遗言摘录
按照政策规定,洞波乡火化执行时间是2019年7月1日,在他的影响和带动下,到6月底,该村主动火化入墓的已有4例。熊海带头执行国家殡葬改革政策,身先士卒,毅然舍小家、顾大局,在殡葬改革第一线默默奉献,用自己的言行,树立了普通村民自觉遵守殡葬管理法律法规的良好形象,充分体现了“平凡农民,不平凡的殡改意识”,有力促进村级殡葬改革持续健康发展。
由熊海组织建设的渭基村小组公益性公墓一角
(洞波乡政府)
(编辑 骆丽)
(审核 资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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