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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宁县8轮巡察发现问题426个处分10人
文网讯 深入推进巡察发挥监督作用以来,富宁县始终坚持巩固、深化、发展,严格落实县委巡察工作5年规划要求,聚焦重点问题、科学谋划创新、提升工作质效,努力构建巡察工作战略格局,初显利剑锋芒。
高位推动体制建立和机构设置。成立由县委书记直接担任组长,县纪委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县委组织部部长任副组长,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县纪委分管案件副书记、县委巡察办主任为成员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委巡察机构建设的意见》,设立4个巡察组,建立巡察组长库26人,巡察人才库82人。
高质推进制度机制落实。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巡察工作组织领导,认真贯彻“三个汇报机制”,完善党委书记听取巡察汇报情况报备制度。坚持和完善巡察工作规划、年度计划、重要工作安排、重要人事任免等报备制度,严格执行县委巡察机构定期向州委巡察机构报告工作制度。
高效突出监督格局作用。扎实开展常规巡察,探索推进专项巡察和机动巡察,积极实践县级巡察向村(社区)延伸工作。建立纪检监察、审计、信访、财政等相关部门联动协作机制,运用多轮次、滚动式、点穴式和“1托N”的巡察模式,实现横向覆盖、纵向链接的巡察监督新格局。
据统计,第1—8轮巡察对32个部门、5个乡镇开展巡察监督,发现面上问题426个,移送问题线索72个,立案8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人,移送司法1人。
(凌莹)
(编辑 侯佑琴)
(审核 资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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