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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北县101名村(社区)监察联络员正式上岗履职
文网讯 近日,丘北县12个乡镇101名村(社区)监察联络员正式上岗履职。至此,该县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实现监察全覆盖。
村(社区)监察联络员,可由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村(居)党组织纪检委员或其他适合从事监督工作的人员担任,在资格条件上要求对党忠诚,廉洁自律,敢于担当,善于监督,并且是中共正式党员。村(社区)监察联络员在乡(镇)纪委、派出监察室的领导下开展工作,通过加强日常监督,及时发现涉嫌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线索及行为,及时向派出乡镇监察室报告;完成派出乡镇监察室交办的各项任务。
为加强纪检监察联络组队伍规范化管理,该县建立“四个一”监察工作机制,使联络员开展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信息“一月一报送”,村(社区)监察联络员至少每月向派出乡镇监察室报送1条廉情问题信息。廉情“一季一研判”,派出乡镇监察室每季度以召开监察联络员工作例会等形式,听取基层廉政与作风建设情况,收集相关意见和建议,进行梳理研判。督查“半年一开展”,派出乡镇监察室综合村(社区)监察联络员的廉情问题信息,确定监督监察重点,每半年牵头组织开展一次专项督查。工作“一年一考评”,由派出乡镇监察室负责对村(社区)监察联络员的工作进行考评,具体考评办法由派出乡镇监察室制定,考评结果报县监察委员会。
“聘任监察联络员是加强党同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重要渠道,也是完善党风廉政建设、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完成监察对象全覆盖的一项重要举措。”该县纪委县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步将加大对村(社区)监察联络员的指导和培训,提升村(社区)监察联络员履职能力,使其高效发挥‘探头’‘前哨’作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落地生根。
(王灵惠)
(编辑 李正红)
(审核 资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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