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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这些集体个人被推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
文网讯 8月30日,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发布了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推荐名单公示。
国务院拟于近期表彰近年来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和国家机关相关部门等推荐,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现将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推荐名单予以公示。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19年9月5日18时前,以电话、电子邮件和信函等形式,实名向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电话:
(010)66508817
电子邮箱:
iaozhang2019@seac.gov.cn
邮寄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甲49号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监督检查司
邮编:100800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推荐名单
中共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西畴县委员会
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广南县莲城镇南秀社区居民委员会
国务院国资委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文山石油分公司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推荐名单
陆永艾(女,壮族) 中共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市开化街道永通社区委员会书记
普俊德(彝族) 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砚山县民族宗教局局长
吴朝荣(苗族) 中共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麻栗坡县猛硐瑶族乡猛硐村委会香草棚村小组委员会支部书记
(来源:国家民委)
(编辑 侯佑琴)
(审核 资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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