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登录文山州融媒体中心账号
文山州首件涉黑案件公开开庭 66人今起受审
发布时间:2019-06-29 12:48:43 阅读 27801
文网讯 6月29日,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文山州首件涉黑案件即“4·29”涉黑案。陈加伟等66人涉及13项罪名,检察机关指控其中18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州委副书记、州委政法委书记吴长昆,州法检两长等观摩庭审。
文山中院首次采用“1+2”远程视频开庭模式,以本院第三审判庭作为文山审判点,马关县人民法院大法庭、砚山县人民法院大法庭为分审判点,依法公开审理“4·29”涉黑案。
位于一楼的文山中院第三审判庭庄严肃穆,正面墙上悬挂的国徽熠熠生辉。8时30分,审判长敲击法槌,宣布开庭。
文山州人民检察院指控:2015年,陈加伟等人开设“143码头”(中越边界143号界碑附近)后,又开设了“139码头”(中越边界139号界碑附近),用于走私白糖、生猪等货物,收取“码头费”,获取非法利益。并形成了以陈加伟为首,以被告人田维洪、夏成刚、辛万峰、吕开波、普光清、王永发、陈代兵(在逃)、普世成(另案处理)为骨干成员,以被告人张定贵、王成雷、吴兵卫、邓开友、邓光才、李刚、罗飞、刘加强、李志明、邓元强、赵昌路为成员的组织架构明显、成员固定、责任分工明确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田维洪受陈加伟直接指挥,管理组织日常事务。田维洪被抓获后,陈加伟安排辛万峰顶替田维洪位置。吕开波、王永发、普光清、夏成刚、陈代兵负责在河口、桥头带领郭云彪、许贤康(二人另案处理)等人,为组织实施犯罪活动提供帮助。张定贵、王成雷、吴兵卫、邓开友、邓光才、李刚、罗飞、刘加强、李志明、邓元强、赵昌路听从骨干成员指令参与组织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该组织为有效管理组织成员实施犯罪,在河口县桥头乡利用犯罪所得统一安排食宿、修车、加油,发放报酬,购买金项链,并先后购买多辆车辆供组织成员使用。该组织为实现组织利益和逃避处罚,先后实施了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走私普通货物、行贿、聚众冲击国家机关、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偷越国境、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私设出入境通道、威胁政府工作人员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群众、称霸一方,在相关区域造成恶劣影响,严重破坏当地社会经济秩序。
庭审中,法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各项犯罪事实展开法庭调查,组织控辩双方进行举证、质证,让控辩双方就指控的犯罪事实、定罪、量刑及法律适用等问题充分发表意见。
由于案情复杂、被告人人数众多、社会影响大、关注度高,庭审预计持续4天时间。
(记者侯佑琴 郭韦 刘梅 李霄文)
(编辑 骆丽)
(审核 资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