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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网讯 2014年以来,马关县根据上级开展“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的相关工作安排,认真抓好《云南省微型企业创业扶持实施办法》等相关扶持政策的贯彻落实。通过努力,全县共累计扶持微型企业431户,兑现扶持资金1293万元,带动就业2278人,拉动微型企业投资1.9亿元,共有45户微型企业获得336万元银行贷款支持。
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马关县微型企业会审委员会,负责组织开展好微型企业的发展规划、创业培训、创业审核、政策扶持、监督管理等日常工作。制定《马关县微型企业创业扶持工作实施方案》,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各承办部门,对微型企业培育的扶持类型、申报程序、配套资金等进行了明确,对具体工作进行了安排布置,确保微型企业培育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强化政策宣传。各部门及各乡镇积极采取悬挂横幅、电视宣传、张贴政策、出黑板报等方式,做到宣传工作进园区、进社区、进村寨。特别是在办理企业注册登记的同时,积极向业主宣传相关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引导、协助其做好扶持申报工作,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强化协调服务。各承办部门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热情接待申报扶持的企业,主动协助其做好申报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简化受理扶持申请材料程序,做到既严格标准,坚持原则,又使符合扶持条件的微型企业都能享受到国家扶持政策。
强化部门配合。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各承办部门负责受理扶持申请材料,县市管局对其他承办单位初审后的企业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县民营办牵头,财政局、人社局、市管局、团委、妇联等部门参与,分组到现场对申报企业进行逐一现场审核,并确保每个现场审核小组都有3个以上部门人员共同参与,尽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现场查验符合条件的,县民营办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进行会审,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及时兑现扶持资金。
(苏发艳)
(编辑:骆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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