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顶部
马关县提高村、村组干部待遇
文网讯 为稳定村(组)干部队伍,充分调动村(组)干部更好地为群众服务的热情,增强村级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更好地推动“三农”工作稳步发展,马关县从2017年1月起,提高全县村(社区、生产队)干部、村(居)民小组干部基础补贴。
此次马关将对全县村(社区、生产队)干部、村(居)民小组干部基础补贴进行调整提高。村(社区、生产队)正职干部每人每月增加200元,村(社区、生产队)副职干部每人每月增加150元(文书、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社区代办员、综治专干、武装干事待遇参照副职待遇执行);村(居)民小组干部〔含村(居)民小组党支部书记,村(居)民小组组长、副组长、会计,村(社区)“两委”委员,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每人每年增加300元;交叉任职的村(社区、生产队)干部、村(居)民小组干部按照就高不就低、不重复发放的原则发放基础补贴。
(章荻)
(编辑:骆丽)

滇公网安备 53262102000180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