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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出台办法管理专利申请资助资金
文网讯 近日,为加快科技创新,推动科技进步,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砚山县出台了《砚山县专利申请资助资金管理办法》。
《办法》规定,把砚山县专利资助资金列入县级财政预算, 资助范围为该县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和在本辖区内有常住居所的自然人,申请专利获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均可依该《办法》申请资助。申请资助的单位或个人须在获得专利证书的当年内报送资助申请书、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和授权证书、专利证书及缴纳专利费用的收据复印件、全套专利申请文件、自然人申请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居住地证明、单位申请须提供单位证明等材料。专利申请资助标准为:发明专利标准为10000元/件,实用新型专利2500元/件,外观设计专利1500元/件。
(陶炳禄)
(编辑:程于蓝)

滇公网安备 53262102000180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