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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栗坡县法院为少数民族诉讼提供翻译
文网讯 近日,麻栗坡县人民法院深入村寨巡回办案,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
双方当事人居住在麻栗坡县八布乡荒田村民委员会下荒田村民小组,于2009年10月登记结婚。该村民小组是以苗族为主的少数民族聚居村落,针对部分村民只通晓本民族语言,这一特殊性,为方便群众诉讼,承办法官决定到当地巡回开庭。在整个诉讼活动中,充分发挥少数民族法官的作用,由苗语法官参与诉讼,用当地民族通用语言进行翻译,既有效保障了当事人的诉权,也加大了法律宣传力度,扩大对旁听群众的教育面。
该案经主持双方调解,对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承担达成一致协议,收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麻栗坡县法院)
(编辑 李正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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