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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栗坡县采取措施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文网讯 近年来,麻栗坡县在保民生、保工资,保机构运转的基础上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压减一般性支出,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实现全县“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目标,2014至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同比分别下降14.98%、3.84%和3%。
该县及时制定出台了《麻栗坡县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管理制度(试行)》等制度和办法,对公务接待规模、范围、场所,公务用车管理,因公出国境审批等作出明确规定。规范了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到基层交纳伙食费等有关事项,要求到基层下乡必须按规定自觉交纳伙食费和住宿费,杜绝了既负担乡镇接待费,又负担单位差旅费的现象,减轻了财政负担。
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厉行节约有关要求和云南省公务员八条禁令,杜绝公款吃喝和工作日午餐饮酒,不予报销在违法违规建筑经营服务场所产生的费用。2014年至2016年公务接待费支出分别下降4.9%、2.4%和1.8%,2017年第一季度公务接待费支出同比下降2.1%。制定出台了《麻栗坡县公务用车制度实施方案》,编制内的车辆采取“一退一进”的管理办法,即在编制内需购置车辆,必须按要求先申请报废审批,并将残值收入上缴国库,办妥车辆报废手续后方能批准重新购置新车;严禁任何单位在编制外购置车辆。同时,深入推进公务用车改革,取消公务用车153辆,取消率达38.6%,有效降低了车辆运行费。按季对各单位“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进行统计,适时预警。通过县政务网或单位门户网站公开单位“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并说明用途和增减变化原因,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李品俐)
(编辑 李正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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