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顶部

中共文山州委 文山州人民政府主管 中共文山州委宣传部主办

文山州融媒体中心承办

投稿邮箱:wsrbxww@163.com

砚山县规范党员佩戴党员徽章
2017-08-15 16:02 文山新闻网砚山县

文网讯  近日,砚山县结合实际,就规范党员佩戴党员徽章做出有关事项通知。

根据通知要求,全县各级党员干部要带头自觉佩戴党员徽章,发挥模范表率作用,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全体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党员、村(社区)党员干部,上班时间须佩戴党员徽章。全体党员在党的纪念日、入党宣誓、党代表大会、“三会一课”等党内重大活动或会议期间,必须佩戴党员徽章。其他党内活动或会议期间,也应佩戴党员徽章。

佩戴党员徽章必须严肃、庄重。党员徽章应佩戴在左胸中间位置,不得使用破损、污损、褪色或不符合制作规定的党员徽章。党员徽章若与其他标识同时佩戴,应将党员徽章置于其他标识之上。党员徽章限于党员佩戴,严禁出借、赠与非党人员等。违反规定者,经核实后给予批评教育,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

(特约记者 李兴伟)

(编辑:骆丽)

读报纸

看电视 直播

听广播

媒体· 矩阵

  • 文山日报
  • 新闻综合频道
  • 综合广播
  • 交通广播
  • 新文山
  • 文山发布网
  • 文山发布客户端
  • 文山发布微信公众号
  • 视听文山微信公众号
  • 学习强国文山州学习平台
  • 文山发布新浪微博
  • 文山发布视频号
  • 视听文山视频号
  • 视听文山头条号
  • 视听文山抖音号
  • 视听文山快手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