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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畴县强化生态环境领域监督执纪问责
文网讯 2017年来,西畴县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关于加强生态环境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部署要求,打好生态环境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组合拳”,为建成生态文明示范县保驾护航。
纪律要求更“严”。认真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督查处理情况及其教训的通报》,深刻汲取教训,以案为鉴。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文件,强化各级党员干部生态环境领域纪律规矩意识。
信访渠道更“畅”。采取公布举报电话、接待群众来访等方式,畅通监督渠道,认真受理涉及党员干部破坏生态环境方面的问题线索。建立问题线索移送机制,督促国土、林业、水利、环保等部门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对接到信访举报处置不及时、不负责的,一经查实立即启动问责程序。
监督检查更“勤”。对生态环境领域的焦点事件和苗头问题,做到反应灵敏、及时跟进,聚焦主责主业,加强监督检查。坚持问题导向,把生态环境领域纳入日常监督检查内容,紧盯矿产资源开发、石材资源开采、景区开发、农村小集镇、农村“白色垃圾”、“两污”处理等方面加强生态环境领域监督检查,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履职尽责,坚守好生态红线和环保底线。
执纪问责更“严”。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领域责任追究制度,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以及对中央、省、州环境保护督察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整改不力、相互推诿、履职不到位的,发现一起,处置一起。对已查处、问责的破坏生态环境违纪违法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今年来,问责2名在污水处理工作中履职不力的责任人,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
(郑满欢 苗 帅)
(编辑:郭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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