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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宁统战部:党员干部严格网络行为
文网讯 “我承诺:不妄议中央、不宣扬封建迷信、不丑化党和国家形象、不发布不当言论、不制造转发传播谣言。”近日,富宁县委统战部党员干部承诺严格执行网络行为纪律。
自中央宣传部发布《关于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意见》以来,富宁县委统战部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并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引导、管理,将纪律要求贯彻落实到位。在认真学习基础上,党员干部提高了思想认识,自觉规范言行,时刻牢记自己的党员干部身份,慎重通过微博、微信等网络平台发布、转发信息,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坚决不参加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网络论坛、群组、直播等活动;不通过网络组党结社进行非法组织、非法活动;不参与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及其活动;不利用网络泄露党和国家秘密;自觉抵制浏览、访问非法和反动网站等。规范党员干部运用网络平台。经自检自查,统战党员干部无人以职务身份在微博、微信、网络直播、论坛社区等境内外网络平台上注册账号的情况,无人建立QQ、微信群组任“群主”的情况。
(特约记者 陆大计)
(编辑:罗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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