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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对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文网讯 近日,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砚山县将对全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及所在的党支部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情况进行一次专项纪律检查。
据了解,此次专项检查的内容为,党员领导干部是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三会一课”,是否坚持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是否按规定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带头开好民主生活会,是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并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带头谈,并接受党员、干部约谈。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带头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并自觉主动参加民主评议党员。
专项检查共分为三个阶段,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通过党支部自检自查、党(工)委全面检查与县级面上随机抽查相结合,确保检查工作全覆盖。党支部自检自查时间为5月20日前,党员领导干部所在党支部通过认真对照检查内容开展自检自查,形成自检自查报告和存在问题清单报所属党(工)委。5月30日前,党(工)委进行全面检查。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各乡镇党委和县直各党(工)委针对检查内容,对党员领导干部所在党支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在核实党支部自检自查问题清单的基础上,进一步帮助找准问题,完善问题清单并督促销号整改。6月10日前,进行随机抽查。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全县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开展随机抽查,其中:对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各乡镇党委书记和县直各党(工)委书记进行全覆盖检查,对其他党员领导干部进行抽查。
(特约记者 李兴伟)
(编辑 李正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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