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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网讯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巡视和州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要求,强化执纪监督,结合省、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部署,砚山县开展了“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
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整治领导干部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性规定或议事规则,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以暗示、授意、指定、强令等方式,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决策、城乡规划管理活动、招标投标活动、工程建设项目物资采购和资金安排使用管理等影响工程建设正常开展或干扰正常监管、检查、取证等执法活动的行为。
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土地征用。整治领导干部违反法律法规制度规定,利用职权向有关部门、单位或人员以指定、授意、暗示等方式,干预插手土地使用权出让或审批事项,破坏土地市场秩序,给国家、集体利益造成较大损失,造成土地管理政策法规不落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规定不执行,非经法定程序审批土地,非法压低地价招商,非法批准占用土地,非法批准征收土地,征地补偿制度不落实等。
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整治领导干部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性规定或议事规则,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向相关部门、单位或有关人员以指定、授意、暗示等方式,要求其违反规定审批或出让探矿权、采矿权,影响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给党和国家、人民利益、公共财产以及国有、民营等各种所有制企业造成较大损失;探矿权采矿权市场体系不够健全;矿产资源管理秩序不够规范等。
严禁领导干部违规使用扶贫救灾和社保资金。重点整治扶贫救灾和社保资金管理使用监督中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监督不到位,截留、挤占、挪用、贪污、套取、骗取扶贫救灾和社保资金的问题。违反规定改变扶贫救灾资金使用范围和投向;违反扶贫救灾资金分配、拨付和扶贫项目立项、审批程序。社保基金收入不按规定入账,隐瞒、截留、坐支、转移社会保险缴费收入;不严格执行社保基金支付政策,擅自扩大使用范围;将社保基金用于对外投资、经商办企业、自行或委托放贷、参与房地产交易、弥补行政经费和平衡财政预算,以及为企业贷款担保、抵押等。
严禁领导干部收受“红包”。整治领导干部用公款向单位和个人发、送“红包”,收受管理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红包”,以及借婚丧喜庆事宜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与行使职权有关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单位、个人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严禁违反党的组织人事纪律。整治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利用职权在干部选拔任用上搞指定提拔、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任免、突击提拔、带病提拔或授意、指使、强令组织人事部门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任人唯亲,甚至进行权钱交易;部分党员干部热衷于拉关系、跑路子、要位子,搞感情投资、物质投资,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
(特约记者 李兴伟)
(编辑 李正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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