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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网讯 为有效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在全县范围内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富宁县严守各各环节,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促进全县上下形成健康向上、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
思想教育“抓”日常。与组织、宣传部门的密切配合,从警示教育为抓手,要求各级党总(支)部将《关于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意见》融入“三会一课”学习内容,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教育、引导和管理,使干部职工在思想上时刻清醒,自觉规范言行,增强政治鉴别力,让警示教育成为常态,抓在日常。
强化宣传“建”队伍。各乡镇分层分类建立各级纪检监察新闻宣传员信息库。实宣传队伍动态管理,出现人员调整或离岗时,及时补充确定新的人员履行职责。组织多层次、多渠道的教育培训,着重强化新闻宣传写作、媒体融合、网络管理、舆情管理等方面的业务培训,切实发挥好网络监管作用。
摸排筛查“严”律己。严格规范党员干部在网络平台以职务身份注册账号的行为,对全县各级党员干部参与网络传播、参加网络活动、在网络平台注册帐号等网络行为情况进行了排查登记,要求党员干部在使用QQ、微信、微博等自媒体平台时,要时刻规范好自己的言行,切实做到严禁散布传播与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州县委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图片、视频等“十个严禁”。
明确责任“强”监督。畅通线上、线下举报平台,拓宽问题线索收集渠道,把党员干部在网络上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情况纳入监督检查范围,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职失责,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在网络上的违纪违规行为失察、放任、处置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党组织负责人的责任。截至目前,该县因在微信、QQ发表、传播涉及工作单位机密内容和内部敏感、不宜公开内容被问责1人,党纪处分1人。
(宋映琼)
(编辑:骆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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