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顶部
文网讯 为充分发挥农村公路在服务“三农”工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中的重要作用,西畴县全力推行四好农村路“路长制”。
全县所有农村公路根据其行政等级和重要程度,分级设置各级路长。由县委书记任总路长、县长任副总路长,县处级领导担任县级路长的路长制度,全县所有农村公路分级设置各级路长。同时,以西畴县“四好农村路”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为西畴县农村公路主干道责任单位,实行巡查、处置、督查、通报的管理流程,强化管路护路的工作力度。建立“党政主导、各级路长分级负责、各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和协调联动机制。要求各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人员和资金投入相结合的工作保障机制;各责任部门全力支持“路长制”的实施,自觉服从总路长、副总路长的协调和管理,努力为公路管理人员开展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并在路段与路段之间、路段与产权单位之间建立路长工作联系机制,相互沟通、相互配合,消除盲区,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路长监管体系。
在相关媒体公告“总路长、副总路长、路长、责任单位”名单,在主要公路显眼位置设立路长公示牌,明确路长职责、公路概况、管理保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同时,通过电视、广播、互联网、新媒体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人人参与的护路爱路氛围,及时报道管理成效,推广经验,提高“路长制”管理工作的社会参与度。加大新闻媒体的曝光力度,及时曝光有损路容路貌的行为,督促责任部门整改,为“路长制”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在全县推行“路长制”示范乡镇创建。督促各乡(镇)尽快成立相应的办公机构,组织推进本乡(镇)农村公路“路长制”的实施,制定切实可行、符合自身实际的实施方案,做到任务清晰、责任明确、落实有力。鼓励各乡(镇)积极创建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示范乡(镇),推选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示范村,以点带面,从线到面,以典型来示范引导,进而将“路长制”工作推广开,实现全县覆盖。
(侬依依)
(编辑 李正红)
(审核 资云波)

滇公网安备 53262102000180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