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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网讯 近日,州交警支队、人保财险文山州分公司联合举办的“警保合作”巡查员培训班开班,70多名交警及保险工作人员参加培训。
“警保合作”战略框架协议是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省分公司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协议明确了交警和人保财险双方的合作内容及合作方式,在共同推进轻微财产损失交通事故网上处理定责定损理赔措施落实上,明确了双方要充分利用交管“12123”与“集中审核平台”对接优势,实现保险信息、车驾管信息、交通事故信息、理赔信息跨部门实时查询、实时反馈、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最大化,在“互联网+”事故处理模式的基础上,通过互联网实现车损事故在线受理、在线定责、在线协商、在线定损、在线理赔。
据统计,1至9月,全州共发生一般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416起,死亡305人,发生一次死亡3人较大道路交通事故7起,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十分严峻。因此,交警、人保财险分支机构要团结协作,充分认识开展“警保合作”是创新社会管理、落实便民利民、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的重要举措,要遵循“依规处置、方便群众、责任相当”的原则,依法实施“警保合作”工作。
当天,培训班对学员们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宣讲、交管“12123”APP事故快处快赔业务、“集中审核平台”的保险理赔业务操作流程、警保巡查员履行职责,纪律要求以及交通指挥手势训练等培训。明确了警保巡查员的职责和任务:负责在指定的巡查服务工作区域指挥、疏导交通,宣传交通法规,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处理交通事故,遇有人员伤亡或重大交通事故,应当保护现场,抢救伤员,维护交通秩序,并及时报告。在现场能确定事故责任的,且车辆损失和人伤金额损失在3000元以下的,帮助车主在交管“12123”APP平台上完成所有理赔流程,尽快恢复交通;警保巡查员上路巡查服务时,需着装严整、文明规范,携带上岗证,并按《公安交通管理执法告知词》要求,告知驾驶人应当履行的义务和享受的权利;协助交警做好驾驶人及机动车内部管理的辅助性工作等。
(记者 刘晓婕 通讯员 贾永梅)
(编辑 罗钢)
(审核 李正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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