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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2012—2015年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通过州级验收
文网讯 6月19日至21日,由州发改委、林草局、水务局、农业局及市级相关部门组成验收组,对文山市2012—2015年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进行验收。验收组通过听取汇报、随机抽验、实地查看、查阅资科、审核财务等方式进行了验收,评定该市2012—2015年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为合格工程,同意通过验收。
2012—2015年,省州下达文山市综合治理岩溶面积137.5平方公里,涉及到喜古乡、开化街道办事处、秉烈乡、红甸乡、德厚镇、薄竹镇和马塘镇7乡镇街道,计划实施封山育林81848亩;人工造林22981亩,人工种草500亩,棚圈建设11228平方米,青贮窖1190立方米,饲草机械16台,水窖330口,水池1个,沟渠28.05千米,输水管6.35千米。总投资3275.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630万元,地方配套645.5万元。文山市按照“工程措施保水土、生物措施保生态-、科学治理增效益、劳务输出减压力”的石漠化综合治理工作思路,于2012年10月开工建设,2017年2月竣工,已全部按计划实施完成,并通过了州级验收组验收。项目实施后,增加林地面积6335.2公顷,提高项目区森林覆盖率18.66%,提高全市森林覆盖率0.27%。经济效益明显,通过工程措施实施后,项目区预计将每年产生1114.63万元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广泛,首先增加农村劳动力的社会就业机会,项目实施约提供2.3万多个就业机会。其次,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再次,提高农民生产技能、提高群众生活水平。
(李福琴)
(编辑 罗钢)
(审核 李正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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