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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8日,在全州人才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州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对近期我州研究出台的《文山州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办法(试行)》进行了权威解读。
政策背景: 2016年8月,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等14个部门联合印发《云南省引进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办法》,对省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开通了入境和居留服务、户籍办理、工商服务等13项绿色通道,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2017年9月,州委、州政府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对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也是近年来省对州“优化营商环境”年度考核考评中的一项重要指标。为进一步规范我州高层次人才服务内容,全面提升服务工作水平,营造人才创新创业良好环境,制定出台《文山州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服务办法》)十分必要。
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服务办法》共十一条。第一条主要为起草背景及原因。第二条主要明确享受绿色服务通道的高层次人才范围,主要分为州内自主培养和2020年1月1日以后从州外引进两大类。人才层次主要包括“两院”院士、国家级、省级、州委联系专家和其他类高层次人才。第三条主要明确为引进人才颁发《文山州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证(A证)》,为自主培养的高层次人才颁发《文山州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证(B证)》,凭证享受相关绿色通道服务。第四条明确了颁证方式,由州人才办研究提出,按程序报批后,制作颁发,并明确了5类主要颁发对象。第五条明确了州内自主培养的高层次人才,可凭证享受配偶随迁、子女入学、配偶子女直聘、职称评定、科研服务、医疗保健、休假疗养、旅游服务、交通服务、市场主体注册登记服务、税务服务,共11项绿色通道服务。第六条明确了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凭证享受除B证明确的11项绿色通道服务以外,同时还可享受出入境及居留服务、户籍办理、海关服务、住房服务、社会保障服务,共16项绿色通道服务。第七至十条主要就高层次人才信息管理、服务事项的督促落实、服务工作保障措施、服务证管理回收、取消服务待遇等事项作了明确规定。第十一条为附则。
重点介绍的事项: 《服务办法》在贯彻省级精神的基础上,结合文山实际,作了一定的丰富、调整和创新。主要体现在:一是扩大服务范围。将符合条件的本土人才、全职引进人才和柔性引进人才全部纳入绿色通道服务人选范围,服务对象更加广泛,做到“本土人才”“引进人才”一视同仁。二是简化办理流程。一方面,《文山州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证》的颁发由州人才办结合人才所获称号及相关评审结果,研究提出建议人选,经审定后,直接颁发。另一方面,获证人员凭《文山州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证》可直接相关服务,无需多次提交申请,切实减少材料、简化流程、提高效率。三是积极探索创新。充分整合省州相关政策,结合州情实际,创新提出配偶随调、配偶子女直聘、旅游服务、交通服务等举措,更加体现惜才爱才的浓厚氛围。四是严格经费落实。计划每年组织一次(5天20人左右)高层次人才到省人才办确定的省内5个柔性引才基地开展休假疗养活动,所需经费列入州级财政预算给予保障。

(记者:李沅璟)
(编辑:李云淑 排版:尹颖 审核:资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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