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网讯 近年来,州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采取有效措施,强化人大对国有资产管理的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
“综合+专项”报告,突出监督精准性。针对国有企业总量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面广的特点,在听取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基础上,届末专项听取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并采取点面结合的方式开展评议,切实摸清全州国有资产“家底”,理清全州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机制。
“询问+测评”机制,突出监督有效性。健全完善人大监督体制机制,建立完善统一的国有资产监督体系,加强事前事后监督。每届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综合报告并开展一次专题询问,其他年份在听取和审议专项综合报告的同时,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开展专题询问或进行满意度测评,形成专项监督报告和审议意见整改问题清单一并交政府研究办理,并严格按照《文山州人大常委会对审议意见“问题清单”跟踪监督的实施办法(试行)》,开展跟踪监督,督促整改落实,积极做好“后半篇”文章。
“融媒体+人大”平台,突出监督民主性。通过“融媒体+人大”,不断丰富健全群众参与的渠道和机制,将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打造为民意表达平台,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凝聚共识,汇集反馈各方面的意见建议,把保证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落实到人大国有资产监督工作的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在监督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冯光照 严德发)
(编辑:陈慧 排版:尹颖 审核:梁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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