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自家打扫干净,得分
参与村内公益活动,得分
……
关键是积分能变现
可以到“幸福超市”兑换实物
今年8月,富宁县归朝镇各村幸福超市迎来了首轮积分兑换活动,群众在幸福超市统一进行兑换,当场宣布各户群众积分情况。在孟村和里马2个幸福超市,31个村民小组648户群众现场兑换共了9750元幸福超市物品。
在富宁县委、政府的统筹指导下,积分制管理活动得以在全县范围内顺利有序推进,群众主动参与脱贫、主动要求脱贫氛围浓厚,一个个民风淳朴和社会风气良好的崭新村寨正在形成。
据介绍,该县“幸福超市”以“乡镇党委政府统筹指导、村党总支和村委会负责实施、挂村帮扶单位支持、驻村工作队共同参与”的方式建设,灵活利用村级活动场所闲置房和村组活动阵地开办,按照“八有”标准(有牌子、有房子、有货架、有物品、有制度、有台账、有积分标识、有专人管理),积极争取和整合挂钩帮扶单位、企业、慈善机构等方面的支持和帮助,借助社会大家庭的力量,搭建长期关爱、帮扶救助、有效激发群众积极主动参与脱贫攻坚以及社会公益事业的平台和载体。
运营方式上,根据实际,有村党组织牵头利用活动场所自行开办的,也有依托现有超市、电子商务服务站,采取购买服务或由本村有资质、有爱心、懂经营、会管理的电商服务站和代销点有偿代管等。
“幸福超市”积分对象涵盖贫困户和非贫困户全体群众。积分每月进行一次评定,在群众申报、村小组党支部和村小组审核上报的基础上,由工作组采取入户现场检查考评的方式评分,聚焦群众“两不愁三保障”主要问题,分别从收入、住房、教育、医疗养老、人居环境、政策知晓、移风易俗、综治维稳、主动参与村内公益活动等方面进行考评打分。
积分按照1分1元的标准,以户为单位计分,群众每月可用所获得的积分到指定的幸福超市兑换相应价值的商品。
同时,明确家庭成员有违法犯罪、违反村规民约、大操大办红白喜事、违规土葬等行为的,其户当年不得参与幸福积分兑换。
积分制管理开展以来,贫困群众精神面貌发生了明显转变,一个个争做好事,人人争先恐后为美丽乡村建设出力,配合镇村组干部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明显增强,现在村内天天发生的是好事、主动要求脱贫的是常事、申请争当贫困户的是可耻事小小积分卡真正评出了脱贫攻坚大活力。
(记者 刘梅)
(编辑:曾炜炜 排版:尹颖 审核:侯佑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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