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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雷锋精神的重要论述和对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重要指示要求,深刻把握雷锋精神的时代内涵,广泛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推动《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贯彻。3月以来,云南老山干部学院、中共文山州委党校精心谋划,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了一系列“学雷锋·文明实践我行动”主题活动。
以雷锋精神凝聚精神力量
通过干部职工例会、支委会、党小组会先后5次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雷锋精神的重要论述和对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重要指示精神,不断深化“雷锋精神永不过时”的观念,深刻把握雷锋精神的时代内涵,用雷锋精神凝聚精神力量,营造传承雷锋精神的浓厚氛围,全力推动院(校)“教研资”融合发展,用党校行动践行“文山之干”。

以法规学习培育文明行为
以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方式组织党员干部全面学习《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内容为抓手,贯彻落实“党员、公职人员在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中发挥表率作用”的具体要求,不断规范党员干部行为举止,促进文明行为养成,提升文明素养。推动树立文明家风、校风,全面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家庭建设。

以党建引领文明教育实践

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由机关党委、工会、妇委会联合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了无偿献血、三八节送医下乡、3.12植树活动等文明实践活动,并积极参加州妇联主办的“跟党奋进新时代 巾帼建功新时代”主题宣讲演出,全面营造“党员干部带头干、院(校)职工齐参与”的文明实践、志愿服务良好氛围,不断推动志愿队伍建设管理以及活动开展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下步,院(校)将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坚持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深刻把握雷锋精神时代内涵,强化志愿队伍建设,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持续传承弘扬雷锋精神,为院(校)内涵式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精神力量。
作者:康祖伟
图片:方超 陈章霞
编辑:胡远燕
审核:潘春归
终审:龙芸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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