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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消费补贴!文山公开遴选发放平台→
2026-08-10 10:58 文山发布

文山州商务局关于公开遴选政府补贴

(含消费券)发放平台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提振消费、扩大内需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激发文山州消费市场活力,释放消费潜力。根据州委、州政府工作安排,文山州商务局计划在全州范围内开展提振消费相关补贴(含消费券)发放活动。为保障补贴发放工作的公平性、公正性、便捷性和安全性,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符合条件的平台企业(或企业联合体)承担发放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平台服务内容

入选平台应严格按照补贴(含消费券)发放相关政策要求,为政府部门提供专业化、规范化服务,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一)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明确人员与技术保障、平台服务内容、参与企业规则与流程、资格核验、资金安全防控、风险防范及应对处置等内容。

(二)按规定发放补贴。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参与企业技术对接和联调测试,通过平台组织实施补贴(含消费券)发放、核销。实现消费立减、平台领券等多种领取方式。消费者通过平台可便捷填报信息和提供材料申领补贴,有出错提示机制,可即时查看申请进度。

(三)开展宣传推广。配合做好相关政策宣传推广工作,利用自有渠道及其他渠道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提升社会公众对活动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四)加强风险管控。完善风险管控机制,防范和阻止外挂软件抢券、补贴套现等不法行为发生,有效保障资金安全。

(五)提供数据支持。及时归集活动相关交易数据和消费者信息,按要求提供数据统计和分析报告。设置补贴兑付业务台账,主动配合审计和绩效评价。

(六)接受监督管理。配合商务、审计、财政等部门开展补贴资金监督管理、检查、审计和绩效评价等工作。

(七)政府部门提出的其他与发放活动相关的工作。

 

二、入选平台应具备的条件

(一)依法登记设立,信用状况良好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4. 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金融风险及违约事件;

5. 具备有效期内的《支付业务许可证》或《银行卡清算许可证》等相关资质。

(二)具备较强的技术保障能力

1. 平台系统安全性符合国家信息安全要求,具备完备的系统信息安全与隐私信息管控能力;

2. 具备普适性、通用性的平台功能,能够应对高并发访问,保障系统不出现卡顿、崩溃等问题;

3. 具备自研软件系统提供技术支持的能力,能够实现消费者在线申请、资料填报审核和补贴发放情况查询等功能,为消费者提供“流程简短、申请便捷、使用简单”的补贴申领服务;

4. 提供的网络平台(或程序)能够进行用户信息、发票等信息的识别、核验和纠错;系统信息安全稳定,能避免信息篡改,可实时动态显示和管理监测补贴申请、审核及发放情况;

5. 具备通过手机地理位置定位及相关要素对消费者信息核验的能力,确保补贴(含消费券)定向发放至文山州境内消费者。

(三)具备较强的运营服务能力

1. 平台覆盖人群较广,消费者认可度与使用率较高;

2. 具备丰富政府消费券发放活动的承办经验,在云南省或文山州有成功合作案例者优先;

3. 有稳定的管理服务团队,能够及时跟踪反馈活动开展情况,受理促消费活动涉及的咨询、投诉问题;

4. 能够利用自有渠道配合开展活动宣传,扩大政策影响力;

5. 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资源整合能力,可推动商户投入资源、丰富促消费活动。

(四)具备较强的风险管控能力

1. 风险管控机制健全,能够采取针对性措施防止违规套利、骗补等行为;

2. 如发生因平台技术服务等原因造成的补贴资金损失,平台承担赔付责任;

3. 能够及时识别、拦截外挂软件抢券、补贴套现等不法行为。

(五)服从政府部门管理监督

主动配合开展补贴资金监督管理、审计和绩效评价,按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资金监管所需材料。

 

三、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一式6份,按顺序装订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扫描电子版一并提交):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与的需提供);

(三)相关资质证明材料(《支付业务许可证》或《银行卡清算许可证》等);

(四)补贴(含消费券)发放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风控措施、宣传方案、配套资源等);

(五)承接政府补贴发放项目经验及业绩证明材料;

(六)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截图;

(七)承诺书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四、遴选确认流程

(一)企业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报送申报材料。

(二)组织评审。文山州商务局在材料审核的基础上组织评审或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州税务局、州财政局、州公安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进行综合评审。评审结果形成拟入选平台建议名单。

(三)社会公示。通过文山州人民政府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示拟入选平台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入选平台。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15日。

(二)报名方式:请有意愿参与的企业将申报材料(书面及电子版)报送至文山州商务局市场秩序科。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遴选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报名企业3家及以上进行评审,少于3家进行比选。遴选排名第1的企业作为拟合作对象,排名第2的作为递补对象。

(三)如发现平台企业在活动开展过程中存在套取、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将取消其服务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四)遴选结果将在文山州人民政府网站(www.ynws.gov.cn)进行公告,不单独通知。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吴丹,0876—2158218。

联系地址:文山州商务局(文山市七花北路112号)

电子邮箱:275642030@qq.com。

文山州商务局

2026年8月10日

编辑:刘虹

美编:陆军

二审:谢思思

终审:徐昌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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