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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文山州商务局发布
关于2026年“汽车下乡”、摩托车彩云消费券相关活动的公告
凡在文山州内购买燃油新车、新摩托车的个人消费者
符合条件者
皆可领取相关消费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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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商务局关于2026年
“汽车下乡”彩云消费券活动细则的公告
根据云南省商务厅对2026年汽车彩云消费券最新工作要求,现将文山州2026年“汽车下乡”彩云消费券活动细则公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
按照省级统一安排发放,先领先得、名额用完活动即止。
二、活动范围
在文山州内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燃油车新车,并完成注册登记的个人消费者。
1. 购买新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为文山州内,新车注册登记地不限。
2. 个人消费者不受人员地域、户籍限制。
3. 所购燃油车须为新车,不区分各类品牌国产燃油车和进口燃油车;不区分全款购车及贷款购车、运营车及非运营车。
4. 新车“车辆类型”为在公安交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微型、小型载客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微型载货汽车、轻型载货汽车(总质量小于或等于3500kg)等。
三、发放形式及标准
本次活动采用“支付立减”方式,消费者选定符合条件的汽车后,在参与活动的企业(门店)现场,通过活动服务平台进行支付结算。领券人、购车人、发票购买方须为同一自然人。单笔支付满10000元及以上,平台自动核算减免金额。
在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价格(以销售发票价税合计金额为准)8万元(含)以上燃油车新车的个人消费者,每人可领取使用3000元消费券。
四、领券规则
1. 活动期间,全省消费券每日投放约600张(可动态调整),先领先得、当日领完即止。
2. 活动期间,同一消费者、同一辆车仅可享受1次消费券优惠(含撤销交易)。领券人、核销人、购车人及车主须为同一人。
3. 活动期间,每个消费者每日可领取1张消费券,最多累计可领取3张。领取后即时生效,当日有效(24:00后作废)。
4. 领取后逾期没有核销的,可于次日再次领取。逾期未核销的自动收回至总名额中滚动发放。
5. 领取使用消费券的消费者购车后需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落户并提交材料。
6. 享受本次彩云汽车消费券优惠的车辆,不可重复享受2026年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及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已核销彩云汽车消费券并提交核销资料的车辆,不予发放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或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已发放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或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的车辆,不予兑付彩云汽车消费券资金。
五、补贴申领
消费者参与活动后,需配合企业通过“银联商务汽车补贴资料收集工具”上传相关信息(网址:http://180.76.49.204:3001),相关资料要求客观真实、齐全完整、上传图片清晰易辨。申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1. 身份证正反面;
2.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3. 机动车登记证书;
4. 消费券核销时的云闪付支付凭证;
5. 其他材料。
材料要求:
1. 云闪付核销消费券支付凭证:凭证日期不晚于发票日期;
2. 新车发票:发票开具日期在活动期间,结束日期以云南省商务厅发布公告时间为准;
3. 机动车登记证书:注册登记日期不早于发票开具日期,不晚于提交资料截止日期。
特此公告。若有异议咨询,请致电0876-2141118。
文山州2026年摩托车彩云消费券
活动细则的公告
根据云南省商务厅对2026年汽车彩云消费券最新工作要求,现将文山州2026年摩托车彩云消费券活动细则公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
按照省级统一安排发放,先领先得、名额用完活动即止。
二、活动范围
在文山州内参与活动的摩托车销售企业购买新摩托车,并完成注册登记的个人消费者。
1.购买新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为文山州内,新车注册登记地不限。
2.个人消费者不受人员地域、户籍限制。
3.所购摩托车须为新车,不区分各类品牌国产摩托车和进口摩托车;不区分全款购车及贷款购车、运营车及非运营车。
4.《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类型”为摩托车。
三、发放形式及标准
本次活动的消费券通过电子消费券形式发放,消费者结算时支付立减。全省统一发券分为三档,按照新车摩托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价税合计金额,下同)分别设置,不允许跨档使用。
第一档:600元消费券,新车发票价格4000元(含)—7000元(不含)可用1张;
第二档:800元消费券,新车发票价格7000元(含)—10000元(不含)以上可用1张;
第三档:1000元消费券,新车发票价格10000元(含)以上可用1张。
四、领券规则
1.活动期间,全省消费券每日投放约800张(动态调整),先到先得,当日领完即止,需次日领取。
2.活动期间,同一消费者、同一辆车仅可享受1次消费券优惠。领券人、核销人、购车人及车主须为同一人。
3.活动期间,每个消费者每日可领取1张消费券,最多累计可领取3张。领取后,即时生效,当日有效(24:00后作废)。
4.领取后逾期没有核销的,可于次日再次领取。每天发放消费券时间执行全省统一时间。逾期未核销的自动收回至总名额中滚动发放。
5.参与活动摩托车销售企业需在消费者领取使用消费券购车后10个工作内协助消费者完成落户并提交材料。
五、补贴申领
消费者参与活动后,需配合企业通过“银联商务汽车补贴资料收集工具”上传相关信息(网址:http://180.76.49.204:3001),相关资料要求客观真实、齐全完整、上传图片清晰易辨。申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1.身份证正反面;
2.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消费券核销时的云闪付支付凭证;
5.其他材料。
材料要求:
1.云闪付核销消费券支付凭证:凭证日期不晚于发票日期;
2.新车发票:发票开具日期在活动期间,结束日期以云南省商务厅发布公告时间为准;
3.车辆登记证书:注册登记日期不早于发票开具日期,不晚于提交资料截止日期。
特此公告。若有异议咨询,请致电0876-2141118。
来源:文山州商务局
编辑:李娟
美编:向传帅
二审:关韦伟
终审:徐昌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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