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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一时思想松懈,触碰了纪律红线,当拿到组织作出的处分时,我心里十分后悔也十分迷茫,但没想到组织没有放弃我,及时对我进行回访教育,让我重拾干事创业的信心。”近日,广南县一名受到党纪处分的干部在该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开展回访教育时感慨道。
为认真贯彻落实“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广南县纪委监委坚持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加强受处分人员后期教育监督管理,激励受处分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出台《广南县纪检监察机关对受处分人员开展回访教育工作法》,依纪依规依法精准开展思想教育,引导受处分人员正确认识错误、努力改正错误,放下思想包袱、积极投入工作,督促党组织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真正实现纪法约束有硬度、批评教育有力度、组织关怀有温度。今年以来,共对20名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党员干部进行回访教育,帮助他们重燃工作热情。
为避免回访教育出现不深、不透、不实等情况发生,广南县纪委监委紧抓“访前、访中、访后”三个环节。回访前,按照受处分干部管理权限,县管干部由案件审理部门会同联系的纪检监察室负责开展回访教育;乡(镇)非县管干部由县纪委负责开展回访教育;派驻机构负责并督促被监督部门党组开展回访教育;纪检监察干部由干监室开展回访教育。各回访教育责任机构要事先了解回访教育对象的所受处分、现实表现、身体状况等基本情况,适时开展暖心回访。回访中,面对面了解掌握受处分对象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实事求是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引导受处分干部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回访后,根据回访教育情况,如实填写《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情况登记表》,并作出书面回访鉴定意见,一人一档归档管理。对正确认识错误、悔错改错的受处分干部,处分期满后,及时恢复其党员权利并向组织部门推荐使用,让受处分干部在评优评先、职务晋级晋升享有同等权利。
“做实做深做细受处分人员的回访教育,就是要在关键时候为受处分党员干部送去组织关怀和帮助,引导他们正视错误,重拾干事创业热情,从‘有错’向‘有为’转变。”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通讯员:杨明建
编辑:唐雪娇
美编:向传帅
二审:侯佑琴
终审:徐昌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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