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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州委统一部署,定于2026年10月下旬至12月中旬开展十一届州委第一轮巡察,州委派出6个巡察组,对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科学技术局、州商务局、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州三七和中医药产业发展中心、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6个单位党组开展常规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重点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党建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紧盯权力和责任,深入查找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十五五”规划目标任务,全面深化改革,防范化解风险;落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揭示制约影响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存在的堵点难点和深层次问题。既看表态、更看行动、最终看效果,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履行强党建、带队伍、抓落实、促发展的责任,为加快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文山实践新篇章贡献力量。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巡察期间,州委巡察组将综合运用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受理信访举报等方式开展工作,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关键岗位领导干部(含已退休、已调离)的来电来信来访,特别是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群众反映强烈,现在仍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二、巡察组安排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按照公告的联系方式或扫二维码,如实向州委巡察组反映问题、提供线索,鼓励实名举报或与州委巡察组“面对面”反映。
巡察期间,巡察干部将严格遵守巡察工作有关纪律要求,请大家积极参与监督,如发现巡察干部存在违反纪律情况,请及时向州委巡察办反映。
特此公告
中共文山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10月25日
来源:州委巡察办
编辑:郭韦
美编:陆军
二审:侯佑琴
终审:徐昌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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