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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15年过去了,这笔保证金还能退还到我手上,真是感谢巡察工作的同志……”日前,信访反映领取到保证金的刘大哥回电激动的说。这笔保证金的退还,源于此前开展的一次巡察监督。
在十四届富宁县委第十五轮巡察中,负责巡察县文旅局的县委第四巡察组工作人员小袁发现有28.5万元保证金存于单位账面。为切实了解保证金的收取和使用情况,巡察组一头扎进原始凭证里,逐一核对保证金收款票据、历年核销记录,层层追溯资金流向。
经了解,2010年至2011年,富宁县为规范文化市场经营秩序,加强文化市场经营管理,县文旅局向辖区每户市场主体收取5000元保证金,共收取经营户57户28.5万元。开展本轮巡察前,该单位十余年间仅完成9户市场主体4.5万元清退和1户0.32万元抵充罚没款,由于对保证金退还工作提醒和催办不到位,应退未退保证金一直“沉睡”在单位账面上。
“这笔钱是经营户的自有资金,久拖十几年不退还,直接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影响政府的公信力,整改一刻也不能拖延。”巡察反馈时,巡察组直面指出资金清退滞后的作风短板,要求全面摸清经营户底数,逐户核实人员信息,多渠道联络当事人,建立一户一档清退台账,依规分批退还资金,做到应退尽退、能清全清。
收到整改任务后,被巡察单位安排专人负责,对已收取保证金的商户主体逐一复盘核对,厘清“一户多店”的特殊情况,最终梳理出实际对应57户经营户,还剩余47户23.68万元未清退的整改账单,形成条目清晰、数据准确的资金明细退还清单。
县文旅局第一时间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清退公告,公告期满,前来清退的商户却寥寥无几。究其原因,由于时间长,部分商户转行更换了市场主体或不再经营注销了市场主体。为把这笔“沉睡”资金切实发放到经营户手中,县文旅局又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动,全力联系经营主体。通过多向发力,2026年10月,顺利完成第一批14户经营户66800元保证金清退,其余33户保证金清退正在有序推进办理。
巡察监督没有随进驻结束而止步,该县县委巡察办持续跟踪督办,定期了解整改进度,反复传导整改压力,倒逼责任单位加快处置节奏。目前,被巡察单位依旧紧盯这项历史遗留问题,稳步推进剩余款项清退,用实打实的整改兑现为民承诺。
通讯员:徐仲良
编辑:唐雪娇
美编:向传帅
二审:郑泽娅
终审:徐昌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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