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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出台办法,“常消毒”“众参与”工作不力,约谈!
发布时间:2021-08-05 16:52:01
文网讯 为推进“常消毒”“众参与”专项行动各项工作任务落细落实,近日,文山州结合实际,制定下发《文山州落实“常消毒”“众参与”专项行动责任约谈办法(试行)》。
《办法》中落实“常消毒”“众参与”专项行动责任约谈是指:对县(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州“常消毒”和“众参与”行动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未全面履行专项行动主体责任,对工作推进滞后、落实不力、问题突出、整改不到位的,指出相关问题并进行提醒、告诫,促进整改的谈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由州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领导约谈县(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州“常消毒”“众参与”行动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必要时,由州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约谈县(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
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有关“常消毒”“众参与”专项行动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领导批示指示不坚决、不到位的。
二是州委州政府督办的“常消毒”“众参与”专项行动突出问题未按要求完成调查和整改的。
三是对“常消毒”“众参与”专项行动工作重视不够,导致“常消毒”“众参与”专项行动落实不到位的。
四是列入州政府“常消毒”“众参与”专项行动责任目标的主要工作进展缓慢,影响州政府“常消毒”“众参与”专项行动目标完成的。
五是对应当由多个部门共同办理的事项,主办部门不主动牵头协调,协办部门不积极支持配合,致使工作延误的。
六是连续2次进入“红黑榜”中“黑榜”的。
七是其他需要约谈的情形。
约谈办法指出,被约谈方应当在约谈记录约定时限内按约谈要求进行整改,对账销号;约谈情况和整改情况纳入年终考核内容;对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约谈或者不认真落实约谈要求、约谈整改不到位的,由约谈方进行通报批评。
(记者:苏宁)
(编辑:侯佑琴 排版:尹颖 审核:梁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