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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缓刑不等于“没事儿” 无视法律收进监

发布时间:2023-06-27 11:12:37  

案情简介:2021年8月,韦某因犯非法制造枪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二个月,缓刑三年,缓刑考验期间韦某到当地司法行政机关接受社区矫正。2022年8月,韦某酒后无故将他人摩托车损坏,被当地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当地司法局建议对社区矫正对象韦某给予撤销缓刑。法院裁定,撤销对韦某缓刑三年的执行部分,收监执行原判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

以案释法:缓刑是一种“相对自由”的刑罚方式,并非不受约束,在缓刑期间应自觉遵守社区矫正监管规定,韦某理应珍惜“高墙外”服刑的机会,却因违反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将自己送进监狱,后悔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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