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顶部

中共文山州委 文山州人民政府主管 中共文山州委宣传部主办

文山州融媒体中心承办

投稿邮箱:wsrbxww@163.com


交通肇事不逃逸 及时自首可从宽

发布时间:2023-06-27 11:20:02  

案情简介:2022年08月20日01时56分许,被告人刘某某驾驶云H***半挂车,在行至某路段时将在车道内正常行驶的高某某撞倒,刘某某当场未发现,继续行驶至服务区后发现车辆右前大灯处及保险杠有被撞痕迹,主动向公安机关报警,而高某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被告人刘某某认罪认罚,酌情可以从宽处理,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刘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以案释法:刘某某在知道自己交通肇事后第一时间选择报警,主动交代事情经过,降低自身犯罪的主观恶性,及时接受法律制裁,最终取得了法律从宽处理的机会。

媒体· 矩阵

  • 文山日报
  • 新闻综合频道
  • 综合广播
  • 交通广播
  • 新文山
  • 文山发布网
  • 文山发布客户端
  • 文山发布微信公众号
  • 视听文山微信公众号
  • 学习强国文山州学习平台
  • 文山发布新浪微博
  • 文山发布视频号
  • 视听文山视频号
  • 视听文山头条号
  • 视听文山抖音号
  • 视听文山快手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