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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承包工程项目 发生事故负刑责
发布时间:2023-06-27 11:33:12
案情简介:赵某某与某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工程承包协议》,承包彩钢棚安装搭建工程,由赵某某的丈夫王某某组织人员进行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彩钢棚发生坍塌,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约335万元。经认定,某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违法将工程项目承包给不具备施工资质的自然人赵某某,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检察机关对赵某某、王某某及某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现场负责人曹某3人,按重大事故责任罪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分别判决赵某某、王某某犯重大事故责任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判决曹某犯重大事故责任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以案说法:这起事故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事故的发生暴露出建设工程领域安全管理的许多突出问题。主要表现是:建设项目未按规定开展设计、申办工程规划建设手续;违反基本建设程序和施工技术规范;法律法规学习不到位,违规发包,盲目冒险蛮干;施工现场缺乏监管,相关人员都没有履行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导致安全防线层层失守,最终酿成惨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