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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珍贵动物 法网恢恢必严惩
发布时间:2025-07-31 09:14:52
案情简介:2017年06月至2019年02月,家住田蓬镇的喻某多次从越南走私珍贵动物及制品数只(件),并非法猎捕山斑鸠、松鼠等动物共计251条(只、件)。经鉴定,其中23只大壁虎、1只小灵猫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116片穿山甲片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制品,涉案总价值159940元 。经法院审理,喻某犯走私珍贵动物罪、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以案说法:走私珍贵动物、非法买卖野生动物一直是刑法严厉打击的行为,不能有侥幸心理。喻某的行为已构成走私珍贵动物罪、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其行为破坏了生态平衡,打破了生物多样性,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向有关部门和机关举报违法行为。关爱野生动物,就是关爱人类自己,拒食野生动物,保护生物多样性,我们应该深刻的认识到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人类自己,建绿色家园,共享碧水蓝天,促进生态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