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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使用外籍车辆违规载客案
发布时间:2025-08-18 16:36:44
2025年3月24日10时10分,文山州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高速公路一大队执法人员在文山东高速公路收费站检查时发现粤SL***X号车辆涉嫌非法营运,移交文山市交通运输局进一步调查。经调查,驾驶员李某某驾驶粤SL***X号车从广东中山、东莞和佛山等地载了7名乘客,目的地为文山市、红河元阳县、绿春县。驾驶员已收取其中1名乘客800元钱的乘车费,其他乘客商议好达到目的地后收取400元至700元不等的费用。粤SL***X车行驶证上核定的使用性质为非营运,未办理《道路运输证》,当事人李某某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李某某存在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违法行为。
近年来非法营运驾驶员在营运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的案例时有发生,教训惨痛。非法营运车辆未定期进行维护、检测,安全系数低。驾驶员未经从业培训,不具备驾驶营运车辆的基本素质。加上为了经济利益,超速超员超载及违反交通法规现象普遍,严重扰乱客运市场正常经营秩序的同时还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李某某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二)项规定,文山市交通运输局作出给予当事人李某某责令停止经营,处壹万元整(¥10000)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滇公网安备 53262102000180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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