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顶部
登录文山州融媒体中心账号
张某非医师行医遭万元罚单
发布时间:2025-09-17 15:47:14
2024年8月,张某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在某县某镇集市上摆摊设点,为患者张某开展拨牙等口腔诊疗活动。
张某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及《医师执业证书》,在某县某镇集市上为患者张某开展拨牙等口腔诊疗活动的行为已构成非医师行医。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三条第四款的规定,某县卫生健康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参照《云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则和基准(试行)》有关细化标准之规定,对张某的违法行为给予没收药品及医疗器械,并处人民币2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滇公网安备 53262102000180 号
文山评议
来为文山改革发展出谋划策
关爱企业 服务产业